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力加快产业战略转型及升级,进一步加快扩张步伐,通过将黄山悠久的历史和自然文化与拥有深厚传统中医药文化资源的南京同仁堂品牌有机结合,实现中医药文化与中药材种植、加工、工业旅游的良好嫁接,成功的实现了南京医药向健康服务领域的迈进。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投资设立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称“新公司”),注册资本1272.75万元,新公司将在中药GAP种植、植物提取精制、保健饮料、中药精制饮片、中成药生产与销售的基础上,以健康产业、工业旅游为发展方向,逐步建立起以百年老字号为品牌的健康产品一体化供应链企业, 成为专业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从而实现南京医药产业链逐步向综合健康服务领域的延伸,将南京同仁堂老字号品牌在新形势下传承、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南京同仁堂品牌的影响力,从而收获更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这是同仁堂传承百年的古训;“以人为本,以干取胜,以德兴业,以实扬名”,则是企业奉行的准则。 百年老字号,而今更辉煌! 企业古训: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 企业精神:至仁达信、锐意求索(以人为本、以干取胜、以德兴业、以实扬名) 企业价值观:仁爱、诚信、奉献 企业历史: 1926年:同仁堂乐氏家族第十三代嫡传乐笃周,受命筹备北京同仁堂南京分号。 1929年:设立中华路31号的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开业,同年,“南京同仁堂分号”(后标南京同仁堂总号)老白下路31号又开设“南京同仁堂支号”。 1934年:南京同仁堂业务扩大,从北京同仁堂调20名员工来南京分号工作。 1935年:南京同仁堂在中央商场内开设“南京同仁堂支店”,同年,在中华路31号原址翻盖营业生产大楼,当年投入使用。 1937年:12月,日本侵略军攻占南京,南京同仁堂营业大楼遭焚烧,被迫停业。 1938年:南京同仁堂营业生产大楼修整复业。 1946年:北京同仁堂总号执事乐达仁来南京同仁堂检查工作,对南京分号的经营管理与北京总号一脉相承,表示满意。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方代表进驻南京同仁堂。 1954年:9月,南京同仁堂公私合营工作组草拟“同仁堂南京分号公私合营方案”。11月,南京同仁堂资方代理人和公方代表联合向南京市人民政府递交公私合营申请报告。 1955年:10月,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同仁堂公私合营名称为“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生产中成药44个品种,产值24.80万元,约占南京市中成药生产的98%。 1956年:8月2日,“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制药厂”。 1966年:10月,厂新址选定在雨花台区中华门外眼香庙32号(后改窑岗村32号),经南京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同意征地9225.6平方米。11月,更名“南京中药厂”。 1978年:2月,“排石冲剂”获江苏省科技成果奖。 1979年:11月,排石冲剂获江苏省优质产品证书、江苏省优质名牌著名商标证书。 1980年:5月,恢复南京同仁堂制药厂厂名。 1998年:4月21日,南京同仁堂制药厂进入南京医药集团,同年11月9日,南京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南京医药集团与南京同仁堂制药厂职工持股会共同投资,其中:南京医药集团持股65.9%,南京同仁堂制药厂职工持股会持股34.1%。 2001年:3月,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55%转让给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另将10%股份转让给南京同仁堂制药厂职工持股会。变更后的持股比例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55%,南京同仁堂制药厂职工持股会占总股本45%。 2006年:11月7日,我公司被商务部认定为第一批“中华老字号”企业。11月17日,我公司乐家老铺文字图形经市工商局认定为南京市著名商标。 2009年:10月9日,设立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